治理懒政怠政兼顾正反“双面激励”,来自威海、潍坊的调研 | 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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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治理懒政怠政要坚持正向激励与问责并举,激励和问责是一正一反两个抓手,既激发内部主动,又发挥外部推动,进行双向强化;一味地严管没有厚爱,难以持续,单纯的激励缺乏约束,难以见效。
原文:《治理懒政怠政要兼顾正反双面激励——来自山东威海、潍坊高新区的调研报告》
作者: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课题组
随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力度的加强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度发展,目前在各级政府的实际工作中,明显出现了公务员和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现象;在公务员和干部队伍中,不思进取、为官不为,满足于当“和事佬”、做“太平官”的情况比较普遍、严重。各地也正在为此探索有效的治理之道。
鉴于此,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专门成立公务员不作为问题及对策课题组,2017年前往山东威海、潍坊进行了课题调研。调研方式包括实地走访、座谈调研、问卷发放回收分析等。经过调研,我们了解了山东威海和潍坊高新区在治理懒政怠政方面的一些积极举措,同时也了解了他们在治理公务员不作为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难题和困惑,并从中探索了治理懒政怠政需要完善正反两方面的激励机制,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惑
经过调研,我们初步了解了威海和潍坊等地在整治公务员不作为方面的努力和举措,也发现了他们在治理公务员不作为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难题和困惑。
1.偏重反向激励,正向激励不足,尤其是物质性激励缺位。根据问卷调查和访谈,基层公务员普遍反映,八项规定及政治巡视等以来,原来比较合理的加班补贴、绩效补贴等多被清理掉。剩下的激励手段主要是精神激励为主,政治晋升激励为辅。而政治晋升激励毕竟是极少数,尤其是基层公务员上升通道有限,单纯意义的精神激励不仅名额有限,也难以持续发挥影响,缺乏薪酬激励等物质性激励,容易让公务员减少获得感和价值观,在工作压力尤其是问责的负激励面前,容易出现心态不平衡和职业懈怠,不利于公务员持续、健康地积极作为。
2.不作为原因复杂,认识偏差较大。根据调研反映,基层公务员不作为并非其不想作为,更多的是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上级政策不明确,基层干部无法有效开展工作和执行有力,而被认为其“不作为”;职责交叉或权限不足,不愿处理棘手问题而出现推诿等;问责重心下移、问责事项过多,基层疲于应付、吃力不讨好,出于趋利避害而选择不敢改革创新和多干大干;晋升渠道有限、绩效奖等物质性激励缺失、加班费等合理补助取消、工作任务过于饱和并占用大量休息时间,公务员感觉付出与回报严重不匹配,从而心理失衡;很多基层干部缺乏工作经验,尤其缺乏与基层群众打交道、处理矛盾、处置紧急突发事项的能力,工作不力而被认为“怠政”,如不合理的上访和诉求导致不敢作为、无法作为;早前的乱作为遗留的历史问题过多,利益分割的不平衡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手段去消解,客观上也导致了难作为。与此同时,由于政府部门的办事规章和办事程序严明,层层请示上报、层层审批落实,工作信息和工作机制相对透明度不高,社会公众与公务员信息不对称,对不作为和慢作为等行为也难以有效区分,容易对公务员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提出“不作为”的质疑,存在一定的认识偏差问题,反过来也影响了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务员担当作为、创新突破。
3.基层干部压力过大,影响工作积极性。随着政府治理内容增多、考核问责要求提高、群众需求多元,基层公务员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持续加大。一方面,基层工作环境艰苦、薪酬待遇不高、工作事务繁杂,基层公务员长期加班加点、休息时间得不到保障,没有合理的工作补助,晋升提拔缓慢甚至毫无希望,工作积极性容易受挫,容易产生职业倦怠,也难以留住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工作考核压力加大,基层公务员怕出错、怕问责,尤其是尽心尽力干事依旧被问责,在拆迁、棚户区改造、安全生产、维稳、信访等方面工作任务和承担压力很大,网络舆论也往往对某些公务事件进行断章取义、造势误读,基层公务员的工作付出难以得到上级和群众的正确理解,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和担当精神。
对策建议
1.健全正反双面激励,尤其要加强正向激励机制,适当加大物质性激励。正向激励,能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带动广大公务员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要构建全面科学合理的激励体系,研究实施分层分类的针对性激励,结合不同工作领域、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年龄、不同专业岗位的公务员的不同激励需求,进行差异化激励。要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评先树优、薪酬激励等方面入手,优化政策供给,适当加大物质性奖励,增加担当干事者的获得感、荣誉感、成就感。要坚持正向激励与问责并举,激励和问责是一正一反两个抓手,既激发内部主动,又发挥外部推动,进行双向强化;一味地严管没有厚爱,难以持续,单纯的激励缺乏约束,难以见效。
2.推行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环境。容错是手段,有利于激励公务员开拓创新、积极作为;纠错是目的,为了及时发现错误、纠正错误、防止重复性犯错。有错不纠,即为失职;只容不纠,就是放任。目前各地探索实行容错纠错免责机制,还要继续推行和深化完善,首先要在严格问责的前提下进行,其次要做好容错纠错内容的区分和免责范围的限定,最后要规范容错免责程序、科学评估核定、健全完善对担当者的澄清保护机制,还要进行定期复核检查,防止执行存在偏差。通过容错纠错机制来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创新担当的积极性,营造健康的政治生态,为改革创新者保驾护航。
3.完善工作考核评价,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要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各级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重点工作部署,科学设计考核评价体系,强调量化考核和客观评价,实行指标具体内容分类差异化和精准化,防止指标泛化滥用,可以设定引导性的“一票肯定”和“一票否决”事项。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借用大数据技术,引入群众监督和评价,通过实绩考核和经常性考核,全面准确识别干部行为,客观公正给予评价,注重发现担当作为的干部。要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奖优罚劣,对考核实绩突出、担当有为的干部进行提拔重用和奖励,对工作能力欠缺、不适应岗位要求、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进行及时调整,对乱作为不作为的干部及其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改。
4.落实基本待遇保障,加强组织关怀帮扶。针对基层公务员压力过大,需要加强组织关怀,保障合理福利待遇,疏解工作压力。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准确解读有关政策,加大政策宣贯、经验交流和能力培训,提高公务员工作认识和工作能力。要保障合理福利待遇,强化基层政府与其支出责任相匹配的经费保障,合理合规实行绩效奖励;落实公务员调休假制度,工作繁重单位可实行错峰倒班休假,保障公务员身心调养的休息权利。要加强电子政府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便捷、高效处理量大面广的基本政务工作,减轻基层公务员日常工作负担,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需要。要加强公务员心理疏导,关爱、关心公务员群体的正常心理波动反应和心理健康问题,进行心理咨询、心理调适、心理治疗,疏解心理压力,促进其积极向上地工作生活。(课题指导人:许耀桐 课题组组长:胡仙芝 调研报告执笔人:胡仙芝、马长俊、张庆明等)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597期第3版,转载请注明出处,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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